招标信息

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新能源纯电自卸车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新能源纯电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路桥集团交通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二批次新能源纯电自卸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其中三轴6x4充电车型6台,四轴8x4充换电车型225台

2.2招标范围:包含设备的供应、运输、售后、上户(上牌、交强险办理)、税金(13%)等服务内容

2.3标段划分:本项目总限价148440000元,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1标段最高限价3540000元,2标段最高限价74060000元,3标段最高限价70840000元

标段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限价(元)

含税合价限价(元)

1

纯电自卸车6*4

6

590000

3540000

2

纯电自卸车8*4

115

644000

74060000

3

纯电自卸车8*4

110

644000

70840000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具体以供货通知单为准

2.5交货地点: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新开工的特许经营项目工地范围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商。

若为制造商,须具备所投车辆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必须经过国家工信部网站公告许可且在《国家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同时为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服务网”查询为准)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若为经销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具备/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财务要求:近一年(2023年或2024年)流动资产不小于流动负债。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累计合同额不少于1标段/200万元;2标段/3500万元;3标段/3500万元同类设备供货业绩(业绩证明以合同协议书及对应的发票为准(纯电动重型自卸汽车发票金额累计1标段不少于200万元;2标段不少于3500万元;3标段不少于3500万元),缺少任意一项均不以认定),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为其直属销售公司的业绩,则须另外提供直属销售公司与制造商的直属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5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3.5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标段项目,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3.9本项目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3个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5-05-23至2025-05-3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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