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骨科椎间内窥镜及配套手术器械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骨科椎间内窥镜及配套手术器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万元

最高限价:28万元

采购需求:登封市妇幼保健院骨科椎间内窥镜及配套手术器械采购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货安装及调试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质保期:≥2年;

交货地点:满足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等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4)、投标人为境内生产商的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投标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后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响应人信用记录,并告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竞争性谈判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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