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静宁县细巷镇政府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静宁县细巷镇政府办公楼及配套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R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80万元
最高限价:8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1)1#办公楼维修。维修屋面374.26平方米,拆除原有屋面防水层至找平层重新做防水,采用3+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2)2#办公楼维修。更换成品木门63.18平方米,高2.7米。维修地面546.54平方米,拆除原有地砖面层,新做1厘米厚地砖面层+2厘米厚水泥砂浆结合层。

(3)3#办公楼维修。更换成品木门58.32平方米,高2.7米,更换断桥铝合金推拉窗112.57平方米。维修屋面308.12平方米,拆除原有屋面防水层至找平层重新做防水,采用钢屋架+树脂瓦。外墙涂料545.45平方米,铲除原有面层并清理至基层,喷涂乳胶漆。

(4)4#办公楼维修。外墙涂料632.36平方米,铲除原有面层并清理至基层,喷涂乳胶漆。维修屋面425.94平方米,拆除原有屋面防水层至找平层重新做防水,采用3+3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5)餐厅维修。维修屋面199.13平方米,拆除原有屋面防水层至找平层重新做防水,采用琉璃瓦+防水卷材+木望板。

(6)附属工程。新建护坡375平方米,长75米,高5米,采用六边形混凝土空心块植物护坡,混凝土压顶。硬化场地1087平方米,面层结构采用16厘米厚混凝土面层+15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

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5月2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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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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