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邵寨镇农产品直加直销基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寨镇农产品直加直销基地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农业农村局以灵农发【2025】12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2025 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邵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邵寨镇农产品直加直销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在邵寨镇手工面原料加工联农带农产业园新建集面条加工、晾晒、包装、贮存为一体的钢结构加工车间 1 座 500 平方米,采购大型面条机 1 台,安装面条晾晒架 2600 个,阴干分机 5 组;新建储粮罐 2 座(100 吨) , 改造储粮库房 280 平方米,改造成品库 300 平方米;硬化晾晒场 3600 平方米,新建排水管网 800 米,购置食品质量监测设备 1 套,安装 100 吨地磅 1 套,烘干设施 1 套,维修改造房屋 500 平方米,并配套水电路等设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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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总概算:240 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2025 年天津市东西部协作财政援助资金。 7.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7 月 1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7 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人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4)施工员 1 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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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自公告之日起查询的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查询(企业名称、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附企业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

2.投标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

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27日23时59分59秒,。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为:2025年6月3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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