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购买6个化解矛盾调解分中心人民调解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2.9
最高限价(万元):72.9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对允景洪、嘎洒、嘎栋、曼弄枫、江北和告庄6个化解矛盾调解分中心辖区内的人民矛盾纠纷进行调解,服务内容包括:(1)对辖区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动争议、损害赔偿、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矛盾纠纷实行“应受尽受”,不得推诿或选择性受理。建立24小时响应机制,对紧急纠纷需在2小时内启动调解程序。 (2)对可能引发群体 性 事件、涉众型经济纠纷等案件,需在24小时内向属地政府及司法部门报备。(3)调解协议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等文书必须严格采用司法部制式模板,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4)所有调解案件需在7个工作日内录入云南省司法行政智慧调解系统,实现全程电子留痕。(5)调解员调解程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严禁强制调解、越权调解。涉及婚姻、继承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需明确告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6)调解员须完成72学时岗前培训,内容涵盖司法部文书规范、智慧调解系统操作、民族地区调解实务等,并熟练操作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指定平台(如“云智调”APP,“使用云南省司法行政智慧调解系统为政府统一数据管理要求,非排他性技术限制”),若采购人发现调解员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利要求更换。 (7)保证6个调解分中心正常上班期间必须有人民调解员上班,6个调解分中心安排至少1名五老人员在岗。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214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采购。即: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无。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1)景洪市司法局购买6个化解矛盾调解分中心人民调解服务(四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5-26 06:00至2025-06-03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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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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