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水口坝下工程移民安置点水环保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水口坝下工程移民安置点水环保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ZCZ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961447.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961447.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600.00

采购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元)

1

水口坝下工程移民安置点水环保及周边生态修复工程

1.00

961447.00

建筑业

96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提交设计成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质证书

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资质如下:

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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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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