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禹州市中心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受禹州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禹州市中心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禹州市中心医院

2.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医用分子筛制氧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HNYD-C2(登录后查看)

4.项目需求:医用分子筛制氧服务(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壹年

6.服务地点:禹王大道113号

7、采购预算(采购限价):单价7元/立方,以实际供氧量,按投标人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日当天评审委现场查询为准)。

4、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4.1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用中心制氧系统)。

4.2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3制氧系统生产厂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

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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