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闽光铁前事业部烧结工序皮带头轮自刮料机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铁前事业部烧结工序皮带头轮自刮料(重新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铁前事业部;
2.2项目规模:混1AB、混2AB、混3AB、混4AB、原2AB共计10条皮带机,合计需配置10套自刮料机清灰装置或系统。含(制造、供货、安装施工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混1AB、混2AB、混3AB、混4AB、原2AB共计10条皮带机,合计需配置10套自刮料机清灰装置或系统。由投标方负责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验和验收等方面全流程。其它未明确但属于工程确需配备且满足安全、环保需求的设备及设施均属于投标方范围,确保项目工程的完整性。具体内容详见《泉州闽光铁前事业部烧结工序皮带头轮自刮料项目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要求》。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接入点位置,中标人免费使用;
2.4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的50个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在施工期间不能影响烧结的正常生产。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保部门相关标准要求和《技术要求》。
2.6最高投标限制价:40万元。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施工资质: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项2022年1月1日后相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6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30日23:30之前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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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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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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