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中、高杆灯集中采购公告

2025-05-2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中、高杆灯集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主体: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机电分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分公司)、湖南高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公司)、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公司)共同参与。

2.2采购单位简介: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集团”)是2018年9月经省政府批复由原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改制成立的省属国企,注册资本300亿元,主营业务包含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高速公路沿线资源经营开发及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底,湖南高速集团共经营管理78条、6286公里高速公路,占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7530公里的83.5%;在建高速公路12条,总里程1167公里,总投资约1825亿元;资产总额约6900亿元,是湖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国内信用评级始终保持AAA级。

2.3采购需求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机电分公司、信科公司、华达公司承接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等)项目所需的中、高杆灯。其中,新建项目可能涉及城龙、新新、张官项目机电工程(预计2025年年底通车);改扩建项目包括耒宜项目机电工程(机电工程现已进场,预计2027年通车);养护项目包括长沙、湘潭、株洲、岳阳、益阳、娄底、邵阳、怀化、衡阳、张家界、常德、湘西、郴州、永州等14个运营管理单位和现代运营分公司(新溆高速怀化段、沅辰高速)所辖高速公路的机电日常养护及机电养护工程(含大修)。供应商须认识到合同期内采购人还存在因增加或减少承接项目导致采购数量变化可能性。

本次设备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技术规格

单位

预计数量

备注

1

升降式高杆灯

H=30m,12*200W

16

供应商负责安装

2

升降式高杆灯

H=20m,9*180W

4

供应商负责安装

3

升降式中杆灯

H=18m,6*180W

44

供应商负责安装

4

升降式中杆灯

H=15m,6*150W

32

供应商负责安装

5

路灯

H=12m,2*LED120W(双臂)

8

供应商负责安装

6

路灯

H=12m,LED120W(单臂)

140

供应商负责安装

7

路灯

H=10m,LED120W

222

供应商负责安装

8

路灯

H=8m,LED100W

222

供应商负责安装

9

球场灯

H=8m,2*LED100W

38

供应商负责安装

10

球场灯

H=14m,3*LED400W

16

供应商负责安装

11

隧道口引道灯

H=12m,LED240W

398

采购需求单位负责安装

12

隧道口引道灯

H=11m,LED240W

212

采购需求单位负责安装

13

隧道口引道灯

H=10m,LED240W

384

采购需求单位负责安装

2.4下单方式: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免费注册,并编制《上线物料表》,经审核后创建商品,完成相应商品在集采专区的上架。采购需求人根据实际项目需求分批次通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向成交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2.5交货期:采购需求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下达采购订单后15天内交货。

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需求人指定工程地点。所有设备需送达采购需求人指定的卸货地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具体以采购需求人在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内部商城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合同采用“1+1”模式,以自然年度划分,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单价不调整,年度内需求单位已承接并签订具体业务合同的建设项目供货至该项目业务合同截止日。对于履约信用评价不达标的供应商,需求单位可随时终止合同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终止合同。在当年度合同期满前,采购人视合同履约情况及合同设备价格市场波动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如续签合同,采购人有权根据市场波动情况进行议价。

2.6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7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于采购周期为1+N的采购项目,合同为一年一签,供应商履约信誉评价为一年一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体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其他最低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5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 D 级的供应商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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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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