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偃师市分公司安防报警设备维修更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二、项目编号:GZ25
三、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内容为河南省偃师市分公司安防报警设施设备日常零星维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内容:安防报警设施设备日常零星维修。
(1)交货及安装期限:按招标人要求交货及安装。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中标人数量:2名。
5.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5.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7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相关信息(提供网页截图);
5.8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全品类或项目所属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5.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完整版报告);
5.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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