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设集团咸宁南外环高速房建工程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2025-05-23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 咸宁桂花至汀泗高速公路(咸宁南外环)房建工程 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桥隧 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桥隧 分公司现对本项目 咸宁南外环房建项目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分包 组织询比采购。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咸宁南外环项目起于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高赛村,设高赛枢纽互通与咸通高速公路相接,向西跨S208、跨越淦河,在李家湾附近设置李家湾隧道,往西经太乙村,设置太乙服务区,向西跨S319、龙潭河、X091及X022,设咸宁南互通及连接线对接咸宁大道,向西至汀泗桥镇骆岗村,跨X092、汀泗河,进入赤壁市官塘驿镇辖区,经西湾村设汀泗互通,跨G107、京广铁路,往西止于赤壁市官塘驿镇石泉村,设石泉枢纽互通与京港澳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24.827km,咸宁南外环高速公路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5625㎡(含两个收费天棚),包含4个施工点分别为:汀泗互通收费站、咸宁南互通收费站、咸宁南管理中心、太乙服务区。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咸宁南外环房建项目工程临时用电工程(含永临结合)电力设施安装、电力报装、方案设计、物资采购、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送电及场站内临时用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等全部工作。临时配电施工分包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合同包划分详见附件1。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电力设施安装、电力报装、方案设计、物资釆购(电力工程所有物资,含低压总柜、双电源切换开关、无功补偿器和计量装置等)、安装调试、竣工验收送电、使用期间维护、工程项目完工后保留永久线路并改造后接设备房永久变压器,工程项目完工后临时电力设施设备的拆除清场。

2、变压器安装基础建设、杆线占地的青苗赔偿、占地补偿、协调费用等包含在清单单价内。

3、除永久工程外,临时变压器、临时用电线路的所有设备,施工期结束后,由乙方全部拆除和回收。

4、线路的线径由乙方自行调查、设计,价格不因线径的变化而调整。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预估安

装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变压器安装(200KVA)

200KVA

4

租赁

2

架设输电线路(10KV)(永久)

 

1750

永久

3

架设输电线(0.4KV)

 

900

临时

4

一级配电箱(含支架)

 

4

临时

5

二级配电箱(含支架)

 

8

临时

 2.3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计划工期  3  个月。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交工验收/办理最终结算之日算起,最迟不超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为建设集团认证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价被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交投集团公司或建设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良好,且能参加攻坚、抢险救灾等任务,履约信誉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

请于2025年5月24日至2025年5月26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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