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网约车生产经营出行服务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2025-05-2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2025-2027年度网约车生产经营出行服务项目(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及国内其他城市 |
项目类型 |
服务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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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行业分类 |
道路运输业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项目概况 |
我司总院地址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公司并承接项目(深汕地区、广州、东莞、顺德、福州、福清、泉州、宁波、合肥、长春、成都、西安、长沙、杭州、郑州、三亚、乌鲁木齐等),为满足我司日常生产经营出行需求,本项目拟确定2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共同完成网约车生产经营出行服务项目,在满足深圳市内任何地区的生产出行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全国范围内的网约车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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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2025-2027年度网约车生产经营出行服务项目(第三次) |
公告发布媒体 |
(登录后查看)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5-23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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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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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2025-2027年度网约车生产经营出行服务项目(第三次) |
标段/包编号 |
(登录后查看)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采购控制价(元) |
3,600,000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招标控制价(含税):暂定360万元。(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投标单位参考120万元/年,三年合计360万元的预算规模进行报价。预算规模360万元仅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能发生项目的预计数,并非完全确定的需求,并不作为招标人向投标人作出的具体项目承诺,仅做招标使用,实际采购的网约车服务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要为准,据实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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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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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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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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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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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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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
1,095 |
工期说明 |
36个月。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届满前30日内,由招标人向各使用部门发起履约评价调查,若履约评价平均得分在80分及以上,可进行下一年度合同签续,若达不到此标准,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更换服务供应商。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确定2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在满足深圳市内任何地区的生产出行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全国范围内的网约车服务,不接受聚合平台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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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
(1)市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4)自2021年1月1日起,投标人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将不被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发生过诉讼、仲裁,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或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正处于诉讼、仲裁及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或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正处于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被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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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5-23 19: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6-13 10:00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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