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农垦中心医院2025年广东垦区社会公益性事务专项经费税改补助项目(医疗设备)公告
2025-05-23二、招标方式:公开询比;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报价内容:购置医疗设备66.5万元,其中: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5.8万元/台;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10.8万元/台;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1.45万元/台;三维颈腰椎牵引床1台,2.5万元/台;超声波电导透药仪1台,1.45万元/台;阴道镜1台,13万元/台;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疾病)1台,31.5万元/台,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和校验。
3.2交付使用时间:30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试验、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3.3项目最高限价金额(元)为: 665000,其中: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5.8万元/台;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10.8万元/台;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1台,1.45万元/台;三维颈腰椎牵引床1台,2.5万元/台;超声波电导透药仪1台,1.45万元/台;阴道镜1台,13万元/台;磁刺激仪(盆底功能疾病)1台,31.5万元/台。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应类别,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且必须取得设备制造厂商或地区代理的有效授权。
4. 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所投产品具体品牌、制造商名称、型号、产地等信息必须与其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所有信息一致。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登录后查看)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05-23起至2025-05-28 17:00:00期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