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殡仪馆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周至县殡仪馆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6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殡仪馆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9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殡仪设备及用品 | 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10,000.00 | 1,9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合同包2(殡仪车辆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256,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车辆 | 殡仪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56,000.00 | 256,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殡仪馆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2-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殡仪车辆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2-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2-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2-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殡仪馆火化炉、消烟除尘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3-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2024年11月1日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
3-4、书面声明:(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合同包2(殡仪车辆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注册的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
3-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2024年11月1日至今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1月1日至今任意时段的缴纳证明;
3-4、书面声明:(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6、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及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1)以上为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无效或缺项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分支机构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3)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法人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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