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区五个集镇供水工程-思茅港镇水厂全过程造价咨询及财务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审查等工程造价跟踪咨询服务,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财务审计等服务,
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的审计检查等
相关工作。
(3)上述服务内容需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采购人
保留调整委托范围的权利。
3、质量标准: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采购人需求并符合审计部门的审计要求。
4、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全部审计资料移交之日止。各类成果资料提交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
5、标段/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件。
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磋商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
(2)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若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总所允许其分所参与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2 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造价审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 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3.2.2 财务审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3.3.1 采用联合体磋商的,应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内必须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的单位,另一成员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联合体各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均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若为联合体形式磋商,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与其他成员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否则按无效磋商处理。
3.3.2 采用联合体磋商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签订联合体磋商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进行磋商,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磋商。
3.3.3 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3.4 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200.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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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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