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1.2 项目编号:YNYJ-2025-022。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10.00 万元/年。

1.5 最高限价:10.00 万元/年。

1.6 采购需求:1、对签订或出具的合同、文件、规章制度出具审查意见;2、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答复;3、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法制审核;4、法律法规培训;5、重大案件讨论;6、代理行政诉讼案件;7、其他与行政执法有关的临时工作法规(具体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7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服务单位一年一考核,考核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1.8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需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及规范及采购人需求。

1.10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1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2024 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符合规定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承诺或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新成立不满一个月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4)分支机构和总公司或总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磋商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5 年 05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5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3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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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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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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