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项目名称: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江门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内采购需求

(2)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为1年,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计算。在服务期限内,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由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期满后,若成交供应商顺利通过采购人年度考核且成绩合格的,采购人可与成交供应商顺签下一个考核年度服务合同;顺签次数不超过两次(若相关法律法规或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若分公司投标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4)投标人应当具有二类以上(含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经营备案表需含汽车维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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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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