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废弃物转移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废弃物转移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是对采油三厂产废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弃物进行转移并合规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实行电子联单制度,转移处置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中标人需在接到危废产生单位转移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手续并开始转移处置工作,中标人在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危险废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含油废弃物;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2招标范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5年含油废弃物转移处置项目,计划投资费用共计182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招标人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第三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第一标段:陕西境内含油废弃物转移处置。本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服务区域为盘古梁作业区、郝坨梁作业区、五里湾一区、五里湾二区、吴起作业区、新寨作业区、桐寨作业区、虎狼峁作业区、油坊庄一区、油坊庄二区。本标段预算金额为:148万元。

第二标段:宁夏境内含油废弃物转移处置。本标段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商,服务区域为大水坑作业区、红井子作业区、青石峁采气作业区。本标段预算金额为:34万元。

投标人可以对以上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确定1家中标人。各标段分别独立评标打分排序,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按标段顺序评标,被评为前列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不再进入后续标段评审(否决)。

2.3服务地点: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陕西省志丹县、靖边县、吴起县、定边县。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所属宁夏盐池县。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环境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或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第一标段非陕西省境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取得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第二标段非宁夏境内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取得宁夏生态环境厅和转入地省级生态环境厅同意跨省转移的许可文件或手续。

3.3车辆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9类或危险废物类),或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9类或危险废物类)。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拉运车辆数量不少于5台,且投入拉运车辆必须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车辆及车辆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不要求,已经备案车辆提供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车辆截图,未备案车辆须承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备案。投标人同时还须承诺严格按照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备案的车辆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车辆。提供承诺函(包含但不限于车辆数量、备案、不得擅自变更车辆),否则否决其投标(未履行承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4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至少有一项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或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转移处置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结算资料、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可以查询)。

3.5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人员1人、操作人员3人,专职安全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所有人员为投标人自有员工(非退休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还须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包含基本养老保险)。

3.6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7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3.8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4日至2025年05月29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按标段缴纳),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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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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