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S202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及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23
1.招标条件

S202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工程交(竣)工试验检测及验收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此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象山石浦港海底隧道及接线,是S202省道嘉象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点位于石浦镇西侧,终点位于鹤

浦镇蟹厂村东侧,全长6.7公里,其中隧道全长4.26公里,盾构段全长3.1公里。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2.2 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机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房建等工程的交(

竣)工实体质量检测、外观检测、原材料检测等检测及验收,并对路面使用性能PQI、路面损坏情况PCI、路面行驶质量RQI和路面车辙RDI等进行评价。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符合业主及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要求。

2.4 计划工期:满足业主及现场需要。

2.5 项目地点:宁波市。

2.6 本项目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

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注:投标人名称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不含养护工程)一级及以上公路土建

工程的竣(交)工质量检测或交工质量检测项目(检测内容至少含桥梁、隧道)。

注:1、业绩证明应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两者缺一不可。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或备案书)均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交工验收证书或备案书(竣工验收评定书 或备案书)、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 明材料。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

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至少含隧道专业)【或人社部和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

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2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截图。

3.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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