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崆峒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项目EPC总承包及监理招标公告
2025-05-23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崆峒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项目 EPC 总承包及监理。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各乡镇、崆峒区各乡镇、平凉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西侧、过境车辆服务中心停车场)。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三部门关于 2025 年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要求,由平凉市基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申报静宁县、崆峒区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国家评审备案,依据《静宁县、崆峒区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联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由平凉市基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平凉产投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建设运营任务。
该项目计划在静宁县、崆峒区重点乡镇、产业园区及物流基地等区域共建设充电站 66 座,充电总功率约 29280kW。安装分体式风冷充电桩不少于 55 套(包含 960kW 分体式风冷智能群充、720kW 分体
式风冷智能群充、600kW 分体式风冷智能群充、480kW 分体式风冷智能群充、360kW 分体式风冷智能群充);安装全液冷充电桩不少于 4套(720kW 分体式全液冷智能群充、480kW 分体式全液冷智能群充、360kW 分体式全液冷智能群充)。安装 120kW 一体式直流充电桩(风冷双枪)不少于 16 台;安装 V2G 充放电一体机(120kW)不少于 2 台。建设光储一体化充电站 2 座,安装 107kW/215kWh 储能装置 2 套,光伏车棚 2 座。各充电站配套设置高压供电设施和低压配电设施,安装变压器不少于 66 台。各充电站设置视频监控,设置摄像机不少于 394台,并配套弱电箱、监控立杆、交换机、路由器、存储等装置。所有站点充电桩或充电主机、充电终端、箱式变压器、储能装置、充电机罩棚、光伏车棚、照明路灯以及监控立杆均采用钢筋混凝土基础安装。项目新建新能源充电管理中心 1 处,新能源充电管理中心利用既有建筑改造装修,改造装修建筑面积约 500 ㎡。新能源充电监控中心配套电气、暖通、消防设施,并配套提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充电站视频监控平台和停车场监控平台(①充电运营管理云平台作为涉及大量用户数据和交易信息的系统,须具备高安全标准,为保障平台运营的稳定与用户数据的安全,运营管理平台应达到运营管理标准。②充电设备需与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对接和上线,运营管理平台需与新能源汽车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清算平台进行互联互通)(以上为暂定建设内容,具体场站及建设内容以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3.项目估算:第一标段(EPC总承包,包括设计、设备采购、建筑安装、平台建设)其中:设计费估算:40万元、设备采购费:3180.47万元、建筑安装费:1240.11万元,合计:4460.58万元;第二标段(监理):53万元。
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要求:符合设计行业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设备采购质量标准要求:设备部分满足行业验收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满足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的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监理质量标准要求: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
(1)工程设计范围:本项目所有内容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二次深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补充设计、设计变更)、场平设计、竖向设计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建(含需要分批报建的)、各类手续报批工作、施工图审查、备案、各类设计文件报批等相关手续且保证设计成果通过审查并符合法律法规和建设强制性规定、竣工验收配合服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图优化、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及配套的安全、消防、环保等所有设计服务内容、设计配合、全套资料档案编制等工作、组织各类技术专题会议、专家论证会议、项目总投资、安全、工期、质量控制、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2)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内容:主要材料(设备)采购前需报小样由招标人确认,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包括所有设备采购(设备方自备通讯线、控制线)、厂家安装和保管、工艺试运行验收,以及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平
台、充电站视频监控平台和停车场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决算并配合业主进行各阶段验收。
(3)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作,施工内容为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施工图所示工程、经批准同意的相关工程的施工内容(含临建及措施工程、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消防、弱电、节能、室外工程、室外环境、以及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工程(含临建及措施工程),本项目接入国家电网系统所必须完成的各类管线及道路接驳工程,编制本项目所有施工图预算(最终施工图预算以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为准)、根据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规范、标准及合同要求所必须进行的各项检测、监测、实验,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工期、总投资控制、质保期内的各项服务,以及项目整体竣工图纸汇编。建设单位要求的其他内容等本项目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工作。
监理标段: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部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安全监测、临时(附属)工程等的全部监理(含保修期)。
6.计划工期:总工期556天(含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6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
7.建设模式:本项目采取“EPC 总承包”模式。
8.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及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
9.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选择两家中标企业。
第一标段:EPC总承包标段,本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EPC模式)、平台建设。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全
部设备材料采购与安装、安全监测、临时(附属)工程等的全部监理(含保修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标段,EPC 总承包标段
1.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1)投标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2)设计资质要求: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有效期为准,到期未换证的三级资质不具备投标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EPC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由 EPC 总承包牵头单位派出(EPC 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个人,但必须同时满足两者资格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EP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EPC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2.人员要求:
(1)设计单位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须直接参与本项目设计全过程,并具有良好的
社会信誉。
(2)工程施工单位人员要求(牵头人):
①建造师 1 人(施工总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②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的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③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④施工员 1 人:须具备有有效的设备安装施工员岗位证书; ⑤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设备安装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⑥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机械员岗位证书。
说明:
Ⅰ.上述施工企业投标人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投入工程管理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提交《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的不具有投标资格,《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接受单位为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Ⅱ.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安 C 证)、机械员须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对上传人员进行锁定,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人员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给予解锁。
3.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1)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由一家施工企业联合一家设计企业组
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企业,同时明确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登记时,提交一份由各成员代表签署的联合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分工、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4.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二)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1.投标人资质的要求:
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总承包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专业监理工程师:1 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现场监理员:4 人,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4)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 网 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总监)。
4.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 00 时 00 分 00 秒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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