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蔬菜大棚(日光温室)劳务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蔬菜大棚(日光温室)劳务承包项目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7)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3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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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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