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全省现金清分整点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现金清分整点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河北省内)。
2.4服务期:各分行外包服务期限6个月,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5拟中标供应商数量:根据评审结果,有效投标人在5家及以上时,入选2家;有效投标人达3家至4家时,入选1家;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重新招标。中标投标人的分配份额详见采购需求。后续招标人根据中标投标人服务及售后评价情况,保留终止合同、对份额和服务区域的重新分配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时间次年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之后成立的无需提供)。
3.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由国家税务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投标人具有承办清分外包作业管理经验,拥有专职清分整点团队,有足够的具备专业资质的清分整点人员,团队人数能够满足日常清分整点业务需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同类现金清分整点项目业绩合同(单个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合同内容体现合同总金额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如合同内容中没有体现合同总金额,以提供的该合同项下结算发票累计数计算合同金额)。
3.5投标人近3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7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8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9 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10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11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禁用、退出、暂停合作与取消候选资格处理期内。
3.12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13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分包、不转包。
3.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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