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机器管招投标-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2025-05-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以海高新函〔2025〕1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佳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

2.1建设地点:狮子岭工业园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共改造狮子岭工业园区光伏北路、火炬路、火炬横路、光伏南路、岭北一路、岭北二路、创新路、岭南路8条市政道路和入口、停车场及椰树集团尾水管线改造,道路总长约10346.1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2.3计划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招标控制价(元):120126139.19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应用BIM技术:不应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国家高新区狮子岭工业园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一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05月23日22时30分至2025年06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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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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