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可控分布式光伏资源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4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可控分布式光伏资源项目(第二次)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可控分布式光伏资源项目(第二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茂名市滨海新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目标,推动绿色能源转型,同时盘活企业闲置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开发其可控分布式光伏资源项目。项目可提供约20000平方米优质屋顶及闲置土地(含水投本部、一级泵站、二级泵站、电城水质净化厂、博贺水质净化厂等),规划装机容量约4-6MW,年发电量预计达200万-500万kWh。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采用场地有偿使用+社会资本投资运营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作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合作方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1)招标范围茂名滨海新区自来水投资有限公司所属的一级泵站、二级泵站、电城及博贺水质净化厂等存量资产,预计开发利用面积2000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勘察结果为准)。(2)建设方案合作单位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包含光伏组件安装、电网接入等内容,需确保符合《广东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等政策要求,并经过招标人及其上级集团审核。优先采用BIPV(建筑光伏一体化)技术,确保符合当地风貌要求。方案需通过第三方机构结构安全评估,并保障水务设施正常运营。招标人配合开展现场勘察和数据对接。(3)运营管理由招标人上级集团统筹协调、招标人具体负责,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合作期内,招标人按合同约定收取场地使用费,并参与运营监督;合作方通过发电收益、绿电补贴等实现投资回报。 | ||
工期(交货期) | 本项目有偿使用期限共计为30年,从监理工程师签署首批光伏开工令之日起算。具体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装机容量≥2MW 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说明:①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③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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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装机容量≥2MW 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的业绩。注: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或并网验收单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录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5月24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7日 10时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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