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1、项目编号:HNW
2、项目名称: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西河桥)生态综合治理项目项目编制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伊河河道生态治理河道长度28.3km;道路工程中G311路线全长5.1km,滨河南路路线全长2.1km,均配套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景观工程等;其他管线工程包括沿伊河南侧道路铺设供热管道、电力高压排管、通信排管、燃气管道各8km;便民服务设施和研学基地,总长7.8km,平均宽10m ,编制内容:包括伊河河道生态治理、道路工程、便民服务设施和研学基地、其他配套管网工程。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5.3项目地点:栾川县伊河上游(石庙至西河桥);
5.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需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供应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 月以来任意3 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中心网页截图为准);
3.3、根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加盖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5、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6日 至 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