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2025年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3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北车辆段委托,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北车辆段2025年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项目以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件划分、数量、服务时间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附件2.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及内容 |
计量单位 |
预计工作量 |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吨) |
服务期限 |
备注 |
谈判保证金 |
01 |
工业垃圾清运处置 |
生产区域普通工业垃圾清理、装车、转运、处置 |
吨 |
840 |
954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税率不要求,840吨为预估数量,最终数量以合同期内双方签认的实际数量为准。中标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1.6万元 |
注:上表工作量为预计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报价单位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2 报价人须提供2022-2023年度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3.3.1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不少于1份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3.3.2 须提供同类服务项目的使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须与3.3.1服务业绩保持一致。
3.4信誉要求:
3.4.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报价人须提供本企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2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3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4 报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今)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 报价人能安全、及时的对产生的工业垃圾进行清理、装车、转运、处置,不得影响甲方生产,并按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工业垃圾,由于处置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企业负责。(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司鲜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期:采购文件从2025年5月23日23时59分起至2025年5月28日23时5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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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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