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伊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矿1508工作面物探及物探报告编制服务征集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41.1 采购范围及要求:采用直流电阻率电测深、瞬变电磁、音频电穿透、探地雷达、瑞利波及槽波、无线电坑透等方法对1508工作面进行探测,并编制提交工作面物探成果报告。
1.2 工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根据招标方的主要服务内容,完成现场数据采集,并提交《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出具审查意见,提交成果报告及各种图件和附表,纸质版评价报告及成果图件一式陆份,电子版(刻盘)一式一份合格后,经双方验收通过后,投标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招标方60日支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为1年,到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投标方。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一般纳税人资质。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投标方最近三年以来有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3份(类似业绩是指:1508工作面物探及物探报告编制)。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4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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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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