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旬阳市公安局‘天眼’治安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眼’治安监控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2,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天眼”治安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3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电信和信息传输服务 采购完成验收合格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532,000.00 53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天眼”治安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 ;
(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阳市公安局“天眼”治安监控设备维护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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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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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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