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项目名称: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服务资格采购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江门市第二人民医院病人(老人)陪护服务项目;详见《用户需求书》;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磋商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响应无效;
3.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则顺延一年,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4.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如双方无异议则顺延一年,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 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4) 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资格声明书》);
(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书》)。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书》)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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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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