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新吴区2025年室外全民健身设施采购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4-JYJF-G2025-0025

项目名称:无锡市新吴区2025年室外全民健身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3.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193.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一代健身路径(十件)28套、室外乒乓球桌24张、室内乒乓球桌1张、7人制笼式足球场1片、笼式篮球场3片、笼式羽毛球场1片、笼式网球场1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质量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5、质保期:不少于8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保修期:1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7、维修响应时间: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赶到报修现场,24小时内修理完毕;

8、检查维护要求: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所供器材的检查维护,并经使用单位和当地体育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后反馈至采购人;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0、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笼式篮球场。

1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制造业)。

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制造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u201c信用中国u201d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为投标供应商企业在职员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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