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2025-2027年校园中心迎新车辆租赁项目公告

2025-05-26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丽江分公司现启动2025-2027年校园中心迎新车辆租赁项目采购工作 。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拟采购丽江分公司现启动2025-2027年校园中心迎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预估金额22万元(不含税)。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成为止。

  1.2.3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丽江市。

  1.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询比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

  1.2.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份额100%。

  ……

  1.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单价限价:

序号

车型

预估数量(天/辆)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天/辆)

1

35座大巴车

24

2916.96

2

29座大巴车

11

2916.96

3

18座中巴车

12

2546.16

4

13座商务车

12

2546.16

5

9座中巴车

29

1928.16

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的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次谈判的,应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文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在全国范围内的对公司或单位(非个人)车辆租赁的业绩项目业绩至少1个,须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为总价固定的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全本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若为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框架合同,则还须提供至少1份框架合同内的经双方确认的有效的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以发票的时间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时间为准,未提供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的框架合同不计算业绩,框架合同的业绩金额以发票或费用结算单据上的金额为准。没有可识别时间、合同可识别标的的内容的业绩不予认可,未提供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的业绩不予认可,中标/中选/成交通知书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采购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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