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混凝土管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26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尚志市农业农村局承建,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哈农复〔2024〕39号文件,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拨付,由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中标合同价4240.69万元,计划合同工期365天。根据物资管理有关规定,本项目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混凝土管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位于乌吉密乡朝阳村、和平村、九北村、铃兰村、明德村及太来村,本工程由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3434亩、过水路面1195m、农桥1座(1*10m)、圆涵58座、方涵41座、机耕路(水泥路)18km、机耕路(砂石路)30km、沟道防护6015m及公示牌6个。
2.2.1.招标内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尚志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2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混凝土管(T001包件);
2.2.2.包件划分:详见附表一。
2.2.3.招标数量及交货期:招标数量(见附表一);交货期: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按招标人需求计划供货);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乌吉密乡。
2.3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采购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细则》。
2.3.6本次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①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资质证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
②产品要求:商品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钢筋混凝土管材料样品经采购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③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⑤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内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同类产品供应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⑥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⑦其他要求:①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和中铁二十五局集团公布的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两个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05月26日-05月31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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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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