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石英岩选矿提纯技术开发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26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石英岩选矿提纯技术开发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EPC)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英岩选矿提纯技术开发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EPC)项目经理部目前准备实施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EPC),本项目目前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200万吨精品砂石骨料生产线及加工基地至外界的外运道路14.19公里。
2.2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采购范围:
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石英岩选矿提纯技术开发服务
2.2.2采购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湖北省建始县绿色建材基地项目石英岩选矿提纯技术开发 |
对公司提供的石英岩样品进行专业、系统的原矿品质评价与选矿技术开发,对其品质、可选性及应用方向作出评价,设计产品方案,为公司投资决策或选矿生产线的设计提供实验依据。为甲方中试方案制定、产品方案、生产线设计方案等提供技术支持。 |
项 |
1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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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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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服务分部分项清单
序号 |
服务费用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艺矿物学研究 |
对甲乙双方共同取的多个石英岩样品进行工艺矿物学研究,考察不同样品的杂质含量、杂质种类、晶体结构、杂质嵌布特征等方面差异,以考究矿山矿石品质的变化规律与评估生产稳定性,为选矿提纯工艺技术和产品方案的设计和优化提供参考。样品数量根据矿区品质变化情况定。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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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山不同样品的可加工性验证 |
对甲乙双方共同取的多个石英岩样品进行破碎、磨矿、擦洗、磁选、酸浸等加工工艺研究,包括压裂砂、铸造砂、光伏玻璃砂等产品方向的加工验证,考察矿石品质对加工工艺及产品质量的影响。样品数量根据矿区品质变化情况定。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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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产品加工技术开发 |
面向电子玻璃砂、光学玻璃砂、板材砂、玻纤用石英砂等产品方向,对甲方石英岩样品进行专有的选矿提纯技术开发与优化,以尽量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经济效益。根据技术开发结果估算相应的加工成本和经济效益。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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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铸造砂产品中试试验 |
根据实验室结果,组织开展铸造砂中试试验,负责试验样品物流、人工、耗能、10吨批次整形后再制成覆膜砂常规分析、模拟成品的型砂的常规国标检测及应用端浇铸结果全流程试验。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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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铸造砂外其他产品中试方案指导 |
根据实验室试验结果,协助甲方制定光伏砂等其它产品的中试方案,协助寻找合适的中试基地,指导和优化中试试验效果。中试试验基地费用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完成部分中试试验,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经费与时间等。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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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生产线设计方案指导 |
对甲方委托其他单位完成的压裂砂或铸造砂或光伏玻璃砂生产线设计方案进行指导,包括工艺流程计算、数质量平衡、设备选型方案、工艺布置方案等,以确保生产线设计方案的合理性。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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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产品方案与销售指导 |
借助乙方的研究经历以及行业内人脉,为甲方提供产品方案制定与销售方面的指导,积极为甲方引荐相关客户。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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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过程技术指导 |
待甲方生产线设计投产后对生产过程出现的技术问题等提供持续指导,包括生产工艺调整、设备参数调整等等。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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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科技项目联合申报 |
乙方充分发挥技术、人才、项目组织等特长,协助甲方组建和充实技术创新团队,协助甲方联合申报市级、省级、部级、集团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科技研发、技术改进等项目和联合申报研发平台、申请专利技术成果、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等,并协助甲方完成项目执行、结题等任务,项目所得经费分配方案另行约定。部分检测测试工作等可委托第三方进行 。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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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提供服务。
2.2.4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为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
2.2.5服务日期
服务日期,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提供服务方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向我司提供分批次服务,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项目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技术服务经营许可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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