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1#卷取机电气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传动柜)询(比)价采购公告

2025-05-26
1.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估算金额187.38万元。

2.采购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1#卷取机电气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传动柜(项目编号:ZC-NGCG-2025-0072)。

2.2采购项目简介:宁钢热轧厂1#卷取机电气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传动柜成套设备。

2.3采购范围: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1#卷取机电气系统扩容升级改造项目传动柜成套设备的集成、供货,安装指导、调试,保证整套设备的完整性。

热轧厂1#卷取机电气系统为变频控制系统,原在线西门子6SE70变频控制装置本身老化严重、故障频发,本项目将1#卷取机电气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电机由1000kw同步机改为1200kw异步机,取消励磁控制装置,逆变控制装置由原来2台增加为3台,需保证新传动控制装置满足技术要求里的内容,还需满足功能配套性、匹配兼容性等要求。若在技术标评审中不满足技术要求内容的则为无效响应。

2.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0日历天

2.5交货地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热轧厂区内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技术标准、使用环境及要求。质量保证期为产品投运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货到验收合格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质量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7成交供应商数量: 1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境内独立法人,为变频控制系统生产商或系统集成授权单位或项目授权单位。

(2)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电机功率1000kw及以上的变频控制系统供货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制件,材料上未体现签订时间、变频系统名称、电机功率等关键信息的,还须提供设备采购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成交人须在收到成交通知后10日内提供变频控制器品牌制造商授权证明,否则按放弃成交处理,响应保证金不予以退回,并列入诚信档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杭钢集团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4)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3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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