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河县城区6座老旧垃圾中转站设备报废及部分房屋拆除项目询价公告

2025-05-26
一、采购条件

五河县城区6座老旧垃圾中转站设备报废及部分房屋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1、设备处置:因新建城南垃圾站已经投入使用,6座垃圾站现在已经停用。同时多数设备陈旧,设备处置建议按照报废处理,初步估算设备原值约130万元。

2、房屋处置:龙河站和桃园站房屋面积147.7㎡需要拆除,房屋原值估算约20万元。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2周内完成所有设备报废及房屋拆除和垃圾清运,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序号

名称

位置

建筑面积

建设时间

需报废处理或拆除内容

采购原值

备注

1

亿豪站

内环西路亿豪小区西北侧

73.5

2012年

行吊集装箱式垃圾压缩机

   

2

中兴站

状元桥巷中兴菜市西侧

73.5

1997年

行吊集装箱式垃圾压缩机

   

3

玉河站

禾香路东段

73.5

1997年

高位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

375560元

设备2015年更新

4

桃园站

大桥路西段

74.2

2014年

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

 

设备2021年更新

5

龙河站

兴浍路东段

73.5

2014年

高位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

   

6

五福站

大巩山路中段

84

2014年

高位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

248000元

 

7

龙河站

兴浍路东段

73.5

2014年

砖混房屋

   

8

桃园站

大巩山路中段

74.2

2014年

砖混房屋

   

最低限价(项目底价):79835.00元。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项目底价),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项目底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处理拆除报废设备的设备和能力;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记录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到2025年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5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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