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态环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嵩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216666.67元;
5、最高限价:2216666.67元;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开发区域资源概况:嵩县现有林地面积321万亩,天然林保护区28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99.79万亩,森林覆盖率65.18%,林木绿化率68%,林木蓄积量1063万立方米。近10年累计完成生态营造林、景观廊道造林、林产经济造林等项目超过30万亩,通过森林资源培育,增加森林资源面积,充分发挥森林生态效益,实现了森林价值的提升。
(2)开发范围:项目开发范围包括嵩县县域所有符合国家政策许可和中国自愿减排项目(CCER)所涉及的林地资源,保证项目碳汇资源“应开尽开”,确保项目收益最大化。
(3)服务内容:负责嵩县林业碳汇开发项目全流程服务,主要负责碳汇项目的项目设计与公示、协助招标人开户、项目审定与登记、减排量监测与核算、减排量核查与登记(中标人不得转委托)。
(4)交付成果主要包括:项目设计文件、项目审定报告、减排量核算报告、减排量核查报告。
(5)合作期限:本次招标服务覆盖项目减排量监测期(暂定为2020年9月22日-2025年9月21日,以实际申报的监测期起止时间为准)。
(6)服务期:合同签署后18个月内,中标人完成减排量登记。项目开发过程中,如遇开发资料不完整、相关参与方不配合、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工作进度相应顺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开发目标。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支持创新、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承担过CCER碳减排项目的开发服务,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碳汇项目开发工作。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的服务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投标人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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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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