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沥青拌合站高速高养G25项目玄武岩碎石、玄武岩石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沥青拌合站高速高养G25项目玄武岩碎石、玄武岩石粉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赣榆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沥青拌合站高速高养G25项目玄武岩碎石、玄武岩石粉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沥青拌合站高速高养G25项目生产沥青混合料施工需要,需采购玄武岩碎石5-10、10-16约5000吨,玄武岩石粉0-3约1000吨,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供货要求: 4000型沥青拌合站施工现场,过磅地点是城南地磅,具体卸货地点由现场施工人员指定。供货方须派专人专车在卸货现场卸货,如在卸货过程中材料出现问题等损坏归供货方负责,招标人不予认可,不计入招标人所收数量。

2.4 交货期: 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发包人有关要求。

2.6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投标人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自己所雇佣的人员、机械安全负全责。

2.7招标控制价:1460000.00元(每次结算付款时投标人须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结算工程量以出库单为准,如遇税法调整,不含税金额固定不变,税额依据实际进行调整),超过该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8项目特殊信息: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对入围的投标文件依次评审,直至评审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相等而影响排序的,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摇号机上以摇号小者排名在前。根据评标价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及预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截图盖公章放投标文件中,以备查询)。

3.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备相应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检测报告。

3.4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玄武岩石子供应业绩一份。(业绩需提供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发票)或中标通知书和付款凭证(发票),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供货内容中必须包含玄武岩石子及石粉或石子),招标人将对合同业绩及付款凭证(发票)真伪进行调查核实。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作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上述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且最新的,并将复印件加盖公章放于投标文件中。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北京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29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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