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建设工程项目临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及兴福路与兴阳公路延长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路连接段建设工程)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名称为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及兴福路与兴阳公路延长线福利至新城区一级路连接段建设工程,项目地址位于桂林市阳朔县新城区兴福路与朝霞路交叉口处,项目性质为市政、园林绿化、安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通信工程。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临建工程,包含围挡安装、混凝土浇筑、排水沟砌筑、板房安装等与其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计划安排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业主要求的日期为准。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

3.3.工程质量保修期: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2 年;

3.4.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3.5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6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7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劳务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以资质承揽要求为准,禁超资质分包),近三年具有同类施工合同额100万元及或类似的临建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单位社保,且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的业绩。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经历,或具有相应证书,须提供单位社保。

4.3本次招标:R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

或冻结。

4.4(其他要求如有)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 12 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26日

发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5 月 31 日 9 时 30 分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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