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燃烧器更新优化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1号锅炉燃烧器更新优化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吕宗村4队

2.2 项目规模:2×35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完成后3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20天内完成施工安装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电力设备安装-1号锅炉燃烧器更新优化(CHDTDZ028/22-QT-03601):本项目包含优化并更换20台煤粉风室组件,煤粉风室组件包含煤粉喷嘴、喷嘴体组件等;优化并更换40台二次风室组件等。二次风箱局部封堵,提高二次风与炉膛负压差压大于500Pa。包括改造项目勘测、设计、校核、采购、供货、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培训等工作。中标后,投标方应出具设计方案、校核计算书,投标方出具施工方案并供货,固定总价,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电力设备安装-1号锅炉燃烧器更新优化】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 1 项业绩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燃煤发电机组锅炉燃烧器改造业绩;

(2)燃煤发电机组锅炉燃烧器供货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26 14:002025-06-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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