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安全生产合格证培训取证机构选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1.磋商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5年安全生产合格证培训取证机构选取项目进行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和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2 项目概况:为加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确保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的要求,对其从业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需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每年进行再培训。

2.3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指定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合格证》取证培训、报名、考试组织协调及证书领取发放工作,以及相关人员证件复审的资料收集、审核、报送和后续跟进工作。

2.4 服务期限:暂定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且完成当年培训取证、复审工作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相关工作实际需要。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其中之一,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合格证的培训资格;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项目培训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不少于2万元的包含安全生产合格证培训取证的项目。

3.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竞争性磋商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磋商。

3.7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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