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第2次)招标公告
2025-05-26本招标项目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商租赁航运外贸船项目、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浙商金控)(第2次招标)已列入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浙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航运外贸船项目管理与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业务需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综合实力强、信誉等级高、服务质量好的律师事务所,为相关业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支持。本次招标入围后,每批次服务由项目业主通过二次比选方式(谈判、询比或竞价的方式)确定二阶段成交供应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设2个标段(包件)第2标段(诉讼专项律师库项目)已于首次招标时完成,现就第1标段(航运外贸船项目)实施第2次招标,其招标范围如下:
第1标段:为航运外贸船项目在交易过程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文本起草与修改、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资产交割等相关法律工作;服务期内航运外贸船项目数量暂计4船。服务期内全年费用控制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以上,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框架协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每批次服务期在第二阶段中确定。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
(1)第1标段适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合法成立的组织,具有与本标段项目提供相应服务提供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有办公场所;境外国际所可以境外总所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也可以其在华代表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境外国际律所有多个在华代表机构的,原则上只允许1个代表机构参与;境外总所与其在华代表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境外国际所直接参与本项目的,须提供其在华代表机构经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后的执业执照】
3.2业绩要求:
(1)第1标段适用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或委托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金融类机构(含融资租赁公司)法律尽调专项服务业绩。
【证明材料:提供脱敏合同,或委托材料的复制件,或委托单位出具的盖有委托单位公章的委托服务证明;如不能体现时间信息,还需额外提供委托单位出具的盖有委托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组建的项目组成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组成员2人。提供项目组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要求为注册在投标人旗下或与投标人同一品牌(字号)网络下的总所或其他分所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适用所有标段)
3.5信誉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其他: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多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多个标段(包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对所投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