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5-05-26
一、 招标条件

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激光跟踪仪,数量1套,该设备主要用于各种设备大尺寸坐标测量,同时它还可以作为普通大型测量设备的校准标准,可对空间运动目标进行跟踪,并实时测量目标的空间三维坐标,它具有高精度、高效率、实时跟踪测量,测量结果与分析报告能图示化显示与输出;测量的原始数据和分析报告皆能按通用的几何和文本格式输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直升机有限责任公司激光跟踪仪采购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造商只能针对本项目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且不能与此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5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

6.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为制造商合法授权的厂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7.须提供激光跟踪仪设备的供应经验和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26日9时00分到2025年6月10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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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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