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2. 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2.1.1服务内容:博罗县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期(含)。(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并在注册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本次项目招标选取一名中标人作为主承销商。具体需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1.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下债券批文额度发行、本息兑付完毕之日止。
2.2招标控制价:以年化承销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最高报价不超过1.5‰/年(含)。最终以第一中标人的报价为本次债务融资项目的年化承销费率。在债券发行成功后,招标人根据债券实际发行规模支付给承销商,承销费用=债券实际发行规模x债券总期限(年)x年化承销费率(涉及不同债券品种分期发行的,则为单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及单期债券总期限)。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销佣金、受托管理费用、申报材料编制费等。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 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投标人及其总公司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其总公司授权文件。(如总公司对分支机构授权,仅能委托一个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否则都应作废标处理;如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则只接受总公司投标)。
3.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招标代理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4投标人具备完成本项目全部份额的承销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的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5】月【27】日【08】时【00】分至2025年【06】月【0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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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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