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项目炸礁施工警戒船租赁询价采购公告

2025-05-26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参与项目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 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_中交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为改、扩建航道工程,根据石井港区发展需要在原有围头湾5000吨级航道上进行增深、拓宽,并根据水深情况对局部航线进行适当调整。工程设计范围从围头湾10万吨级航道上的S1'点至石井作业区5000吨级码头前沿,航道全长约19.10km。

2.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为泉州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项目安全交通警戒船租赁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操作人员需具备国家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机械安全证书、身份证、特殊工作操作证、上岗资格证等。

(3)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5)体系认证要求:需提供三体系证书。

3.2出口管制合规。【供应商】知晓【采购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采购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采购人】从【供应商】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视为无效。

3.5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3.6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若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参与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 15时 00分至2025年 5月 29日 15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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