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项目名称: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7000元

最高限价:壹佰叁拾玖万柒仟元整(13970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明光市城区垃圾分类试点项目,主要对垃圾分类试点的运营维护(碧桂园翡翠郡、昌隆壹号、御龙湾、尚都首府四个小区和二中、龙山大厦的运营和维护;龙山路宣教中心和金达路餐厨垃圾处理中心的运营和维护);明光市政府、融城府邸、国强悦府、明湖学校、城南幼儿园,城南小学共五个点位垃圾分类设施运营和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服务期10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 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 4、5 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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