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2025年热收缩膜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3 个标段。

标段

招标内容

单位

合计数量

配送地区及预估数量

1

PE热收缩膜

530

郑州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60吨

新乡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75吨

许昌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40吨

驻马店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55吨

2

PE热收缩膜

329

平顶山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67吨

南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20吨

周口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10吨

信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32吨

3

PE热收缩膜

310

洛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150吨

三门峡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37吨

焦作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45吨

濮阳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78吨

注: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若同一个投标人综合评分排序在多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则评标委员会只推荐其为排序在前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推荐其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2.4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2025年热收缩膜的集中采购、运输、售后及相关服务。

2.5交货期:分批次交货,每批次接到招标人(需求单位)通知后7日内交货完毕。

2.6供货期:1年,起止时间依据招标人(需求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需求单位)所在地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或其指定地点。

2.8质量标准:符合GB/T13519-2016《聚乙烯热收缩薄膜》质量标准、物流快递运输与投递用包装塑料膜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文件中附2024年度投标人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5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或承诺书。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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