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工科虚拟仿真云计算及智能教学平台建设的招标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新工科虚拟仿真云计算及智能教学平台建设;

4、标段划分:二个;

标段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万元)

一标段

项目名称:新工科虚拟仿真云计算及智能教学平台建设(一标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3034号-1-HYZB2025-002

开放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云平台系统等

300.5000

二标段

项目名称:新工科虚拟仿真云计算及智能教学平台建设(二标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3034号-1-HYZB2025-002

智能课程等

55.5000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 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合同履约能力;

(2)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凭证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jl.gsxt.gov.cn/index.html)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5月27日8时30分至2025年6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