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远安县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3、项目名称:远安县2025年度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90.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服务商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且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享受相应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上传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2)本项目接受保险公司以分公司(支公司)的身份参加磋商活动,但属于同一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只能由其法人机构自身或其中一家分公司(支公司)参与本次项目,分公司(支公司)参加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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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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