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梅港大厦A、B、C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2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港大厦A、B、C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港城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仑永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宁波港城投资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服务范围 |
1 |
梅港大厦A、B、C座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结束后,招标人根据上年度合同履约情况、服务情况等,并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续订下一年度的合同。 |
435万元/年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
3.投标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在《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栏目查询,无失信黑名单记录。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项目经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担任行政办公楼项目(定义详见评标办法备注)物业服务项目经理工作经验三年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5月27日9:00至2025年06月03日23:59时止 (北京时间)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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