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的项目各分项相关技术服务资料后90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316省道白河县双丰至仓上公路新增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需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 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
( 4)无失信查询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http://zxgk.court.gov.cn);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企业法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7)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或者完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税收完税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自述材料或者承诺);
(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7日至2025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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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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